問與答

1. 參加活動一定要加入會員嗎?

答:本會各項免費及付費活動、講座、訓練課程、海外旅遊團…等,都不限制必須會員才能參加,只要您有興趣,可以直接報名單項活動、講座、訓練課程、海外旅遊團…等即可。

2. 如何參與我們的活動?

答:參加本會任何免費、付費活動、講座、訓練課程、海外旅遊團…等
1. 請在協會官網活動公告頁底下留言
2. 請在協會FB粉絲專頁參加活動,依報名畫面指示報名、繳款
3. 請來電由專人協助您報名、繳費

3.報名活動後如要取消,退費規定為何?

答:報名後萬一因故無法參加時,請務必儘早告知。依「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」或「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」之規定,客人通知取消當日距離出發日期的時間長短,賠償相關取消費用,應賠償之取消費用將視您報名的活動項目後,依下列規定扣除金額後辦理退費:
「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」第12條
通知於出發日(不含)前第 41 日以前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5%。
通知於出發日(不含)前第 31 日至第 40 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10%。
通知於出發日(不含)前第 21 日至第 30 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 20%。
通知於出發日(不含)前第 2 日至第 20 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 30%。
通知於出發日(不含)前 1 日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 50%。
通知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賠償旅遊費用 100%。
我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以上之基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「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」第11條
通知於出發日前第 21 日至第 30 日以內者,賠償旅遊費用 10%。
通知於出發日前第 11 日至第 20 日以內者,賠償旅遊費用 20%。
通知於出發日前第 04 日至第 10 日以內者,賠償旅遊費用 30%。
通知於出發日前 1 日至第 3 日以內者,賠償旅遊費用 70%。
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者,扣除旅遊費用 100%。
我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以上之基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
4. 加入會員有何資格限制?

答:本會會員章程依據人民團體法規定,區分為:
1.個人會員:須年滿20歲,未滿20歲仍可加入但依法無投票權
2.團體會員:須為公司、行號、公、協會、基金會等法人組織
請在官網下載入會申請書,填妥後繳交本會,經由理監事會(每3-6個月召開)同意並繳費後即取得會員資格,每年度會員造冊報高雄市社會局核備後即取得投票權。

5. 加入會員有何好處?

答:加入本會會員可以~
1. 保留優先名額參加各項免費活動、講座、訓練課程。
2. 參加各項付費活動、講座、訓練課程、海外旅遊團…等,均享有會員價格優惠。
3. 在合作企業消費時,均比照該企業會員享有優惠。
4. 選任理監事、小組幹部可優先派往海外路勘、交流、領騎、陪騎,可減免或完全不需支付團費。
5. 協助辦理各項收費活動之工作人員、舉辦講座、訓練課程講師或助教或行政助理、開辦海外旅遊團…等,會員均可支薪。
6. 團體會員可列為協會運作之供應商,作為優先採購對象。

6. 如何加入合作企業、組織?

答:請逕洽本會,由雙方初步先簽訂『合作意向書』後,即為合作企業、組織,日後雙方合作時,再由雙方依年度或合作案內容、項目,製作正式合約書,擇期與 貴單位簽約即可。